有这样一个逻辑,我要求两次KDJ金叉之间的最低价,并且这两次金叉之间得有一次死叉。
当出现金叉时,如果上一次金叉和本次金叉之间的有一次死叉,那么下轨就等于两次金叉之间的最低价,否则下轨与之间的相同。
这个逻辑怎么写?
ma5:ma(close,5);
ma10:ma(close,10);
jc:=CROSS(ma5,ma10);
sc:=CROSS(ma10,ma5);
len:SUMBARS(jc,2),NODRAW;
result:VALUEWHEN(jc,llv(l,len));
金叉死叉你自行替换成kdj的就行了。
谢谢版主,可是这个好像没有反映出,两次死叉之间必须又一次金叉,两次金叉之间必须有一次死叉,这个要求呢。
2次金叉之间一定会有一次死叉。你这是没搞清楚金叉死叉原理吧。
不是,我是说,条件里要求两次金叉之间得有一次死叉,否则就不重新计算高低点,还是用以前的。
也就是说,如果两次金叉之间没有出现死叉,那么就不使用两次金叉之间的高低点。
不是,“两次金叉之间没有出现死叉” 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啊。我没太明白了你的需求到底是怎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