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我确定A是最近45天前至66天前的最低收盘价,B是最近21天前至42天前的最高收盘价,我要求A-B这一段的成交量之和,应该怎么表示呢?
A:=REF(LLV(C,21),45);
B:=REF(HHV(C,21),21);
你意思是a这个价格所在位置 和b这个价格所在位置。 这2个位置之间的成交量之和是吗
因为没有直接函数,所以需要编写代码实现逻辑。
B:=REF(HHVBARS(C,6),2);//包含前第2天 和前第7天
lenb:2+b;//2-7天最高价 距离现在的位置
A:=REF(LLVBARS(C,6),8);//包含 前第8天 和第13天
lena:8+a;
len0:CONST(lena)-CONST(lenb);//获取2个位置之间的周期跨度,并转化为常数以便于下一步使用。 *这里用到了CONST函数,所以必须序列模式下。
result:ref(sum(vol,len0+1),lenb);
必须序列下使用,因为用到了一个CONST函数。如果要在其他模式下使用,你试下跨指标调用下。 我调整了数值方便测试观察效果,你先试下。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9/10/31 10:20:45编辑过]